5.1 场地选择


5.1.1 通用雷达站的站址,宜选择在地势相对较高的地区,并应避开地震带、洪涝区、地质灾害多发区。
5.1.2 通用雷达站宜选择周边空旷的地区。探测要求的覆盖范围内不宜有影响探测效果的障碍物。
5.1.3 新建通用雷达站不得影响周边既有合法设施的运行。
5.1.4 通用雷达站站址的电磁环境应满足雷达正常工作的需要。
5.1.5 通用雷达站宜与变电站、电气化铁道、公路、高压输(配)电线以及其他具有电气干扰源的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5.1.6 通用雷达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的有关规定。
5.1.7 通用雷达站应远离强噪声源、强振动源。
5.1.8 通用雷达站应避开烟雾源、粉尘源和有害气体源,避开生产或存储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5.1.9 通用雷达站场地宜选择在便于供电、供水、交通和通信的地点。
条文说明
5.1.1 本条是针对地质、水文环境的安全性提出的。其中要求地势较高,是为了避免雨势较大时站内积水,而非出于雷达探测覆盖、避免遮挡的目的。
5.1.2 鉴于各种雷达的探测目的与参数不同,甚至同一类型的雷达不同用户使用的目的也有区别,故探测的覆盖要求、遮蔽的影响等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根据雷达本身的特性、用户的使用目的、业务特点,以是否影响探测效果为标准。设计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遵循使用雷达的技术要求。
5.1.3 雷达本身依靠发射电磁波工作。因此新建通用雷达站的选址要避免可能会对周边既有的其他合法设施,例如导航、通信、广播等无线电设备造成干扰。
    新建雷达站也不得影响周边既有合法设施的运行,例如对机场净空限制不得突破。
5.1.4 首先不能存在同频干扰,否则雷达无法正常工作。其次,也要避免其他的频率干扰,影响雷达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进而导致雷达无法正常工作。
5.1.5 高压、大电流设施干扰较强,电气化铁路还可能存在供电接触点打火的现象,这些都会对雷达工作造成影响。考虑到实际操作方便,现按照电场干扰强度1dB限值、雷达工作波段、天线增益、接收机灵敏度、馈线损耗等参数,利用理论公式计算,给出了表1对应干扰源的安全距离。鉴于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可以以不超过正常工作所允许的最大容限为原则,根据实地测试和理论计算进一步优化。
表1 通用雷达站对应干扰源的安全距离
通用雷达站对应干扰源的安全距离
 
5.1.7 本条文主要考虑了振动的影响。当雷达处于振动状态时,会导致波束不稳定。远端波束移动剧烈,则影响定位、积累效果。
此外,长期持久的振动,将可能导致设备连接点的松动、接触不良。
5.1.8 粉尘会影响电机、齿轮部件的工作和寿命。高浓度的粉尘可能发生爆炸。避开烟雾及有害气体,既是为了工作人员的健康考虑,也是为了防止有害气体影响雷达的工作效果,并对雷达本身造成损害。例如,腐蚀性的气体、烟雾会损害雷达表面、接口和触点,破坏波导管内壁镜面等。
    本条规定避开生产或存储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质,是为了安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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